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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供办〔2020〕22号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全省供销合作社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时间:2020-05-06 15:34:19    来源:中原合作网    返回首页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供销合作社,省社直属各单位:

  现将《全省供销合作社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抓好贯彻落实。

  2020年4月30日

附:《全省供销合作社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

 

全省供销合作社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

 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,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为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,省社结合实际,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月。制定方案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365体育足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,以“消除火灾隐患,防范重大风险”为主题,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现实状况,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效应,丰富传播形态和传播样式,在全系统迅速掀起消防宣传高潮。紧紧围绕复工复产复课,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;根据各单位不同情况,以案说法开展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;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,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。

  二、活动内容

  (一)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教育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利用报纸、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媒体和平台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,播(刊)发消防提示字幕、公益广告,报道消防安全管理动态,剖析火灾案例,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话题,形成宣传声势。

  (二)运用网络直播方式开展消防提示宣传结合当前学校复课,系统学校要充分运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线上安全宣传教育,利用手机媒体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学生精准宣传,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提示宣传力度。各级各单位要提前针对劳动节、青年节、防灾减灾日、学校开学第一节课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策划,进行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。

  (三)针对重点场所开展火灾警示宣传针对高层建筑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学校、仓库、老旧小区、“三合一”场所等重点场所,要悬挂、摆放、张贴条幅和宣传挂图,广泛开展警示、提示。重点场所要结合实际抓好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部署,集中开展“四个一”活动,即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,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,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,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。要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宣传力度,集中整治电动汽车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,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。同时,警示宣传月期间,各级各单位要关注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,对于圈占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纠正,确保“生命通道”畅通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,扎实推动和落实好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应以身作则,抓好组织实施。警示月期间,各级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和传播手段,开展宣传教育,确保宣传活动落地有效。

 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营造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氛围,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叠加共振,形成铺天盖地之势,弘扬主旋律,改变老观念,确保活动有声势、有影响,迅速掀起消防宣传的高潮。

 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借鉴运用往年好的经验和做法,不断完善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,探索建立消防宣传长效工作机制。要将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纳入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,对组织活动声势不大、宣传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

  活动期间,各单位每天要收集上报活动信息,尤其要注意收集活动图片、声像、文字资料,及时上报,以便进行宣传报道。各单位活动总结请于5月底前报省社安全统筹办公室。

  联系人:杨倩倩

  电  话:15515880056

  邮  箱:hns303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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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马连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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